1.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一定採納總綜合分數最高的標書或任何一份標書,並保留權利與任何或所有投標者商議投標文件及合約內的條款和條件。
2. 批出是項合約的詳情,將刊載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並在互聯網上公布。
3. 投標文件必須按照投標表格首頁「投遞標書」規定的方式投入政府物流服務署投標箱內。
4. 如截標日期當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期間的任何時段內,8號或以上的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懸掛,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政府公布的「超強颱風後的極端情況」生效,標書最遲投入投標箱的日期及時間將延至下一個工作天的中午12時。
5. 在截標日期當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之間的任何時間,如通往投標箱所在地點的公眾通道受阻塞,政府會宣布延遲截標日期至另行通知。通道恢復暢通後,政府會在可行情況下盡快公布延後的截標時間。以上公布事項會在政府新聞處網頁(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以新聞公報形式宣布。
6. 從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網站下載的投標文件或會有更新,投標者有責任於截止日期前於網上查閱最新版本的投標文件或其補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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